欧盟建材CPR认证测试的基本要求:
产品必须适合于满足既定用途的建筑工程,该建筑工程(作为一个整体及其各独立部件)应经济实用。因此,受含有下列基本要求的法规制约的工程应满足这些要求的。在正常维护的情况下,基本要求必须在经济上合理的使用寿命内得到满足,本要求通常只涉及可预见的行为。
1、机械应力及稳定性
2、火灾时的安全要求
3、卫生、健康与环境
4、使用安全
5、噪音防护
6、能源经济及保温
7、可持续性发展
新法规CPR更好地采用了定义了立法组的目标且采用更清晰的机制、简化了生产企业在管理方面的负担。除了建筑产品指令CPD(Construction Products Directive)定义的六项基本性能的要求以外,CPR还要求企业证明其生产的建筑产品在环境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性信息,对中国的建筑产品产品出口及厂家的要求更为全面。
欧盟CPR的管辖范围
法规的适用范围所覆盖的“建筑产品”是指:任何以永久性方式构成建筑工程的任何产品,建筑工程包括建筑物和土建工程。如:玻璃、混凝料、水泥、管道、屋顶材料、木板、吊顶、沥青混合料、地板、墙纸壁纸、建筑用颜料、下水道设备、砖块、门窗、结构金属产品、保温材料、防水材料、结构木料、交通信号指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