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806.13-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
时间: 浏览:188

2023年9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NHC)发布2023年第6号公告,其中涉及5项食品接触材料产品标准(塑料、金属、橡胶、复合材料、油墨) 。本文将对GB 4806.13-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以下简称“GB 4806.13-2023”)主要内容进行介绍。

GB 4806.13-2023替代了GB 9683-1988《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相比旧版标准变化较大,新标准涉及原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方面内容。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 标准名称: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
  2. 适用范围:扩大适用范围为各类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
  3. 术语和定义:增加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术语和定义。
  4. 技术要求:
    1. 原料要求:树脂: 新增基础树脂、添加剂及其他原料要求
    2. 感官要求:修改感官要求符合直接接触食品层的要求
    3. 理化指标:通用理化指标: 符合各层通用理化指标,其中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 (以 Pb 计) 和脱色试验按直接接触层执行;其他理化指标:新增特定迁移限量等理化指标的规定,新增对涂料、油墨和(或)黏合剂的相关规定。
    4. 其他技术要求:增加涂料、油墨和 (或)黏合剂的相关标准规定。
    5. 微生物限量:新增微生物限量要求。
  5. 其他:迁移实验按 GB 31604.1和GB 5009.156 执行;标签标识符合GB 4806.1的规定;特殊要求:应按由外层到直接接触食品层的顺序标示各材质类别,以斜杠隔开,包括黏合剂、涂层和油墨等。产品信息中应标示特殊使用要求。

新旧标准技术要求对比见下表所示:

技术要求项目限量要求
GB 4806.13-2023GB 9683-1988
4.2感官要感官符合直接接触食品层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对感官的规定应平整,无皱纹,封边良好,不得有裂纹、孔隙和复合层分离
浸泡液不得有异味、异臭、混合走和脱色现象
4.3理化指标甲苯二胺/≤0.004 mg/L
总迁移量符合各层规定,此处4项指标符合直接接触食品层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各层材料有相同项目时,该项目按照GB 4806.1规定确定指标限量。≤30 mg/L
高锰酸钾消量≤10 mg/L
重金属(以Pb计)≤1mg/L
脱色试验/
4.4微生物*大肠菌群不得检出/
沙门氏不得检出/
*:针对预期与食品直接接触,且不经过消毒或清洗直接使用的复合材料及制品的微生物限量应符合GB 14934。

咨询联系 021-52968370

微信咨询

公众号

返回顶部
021-52968370